全国小记者评价项目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教体艺〔2015〕5号)明确指出,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近年里,全国各大媒体及培训机构都在推进对小记者培养工作,把小记者评测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为更好地服务于各中小学生参与各地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素质评定,由全国小记者团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小记者第三方评价工作,旨在为全国小记者素质评定提供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的参考成绩,进而推动各大媒体及培训机构小记者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的制定。
组织实施全国小记者教育评价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术规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广泛深入地宣传小记者教育在培养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团结重视、关心和支持小记者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促进小记者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证书介绍
全国小记者教育评价证书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第三方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的水平进行评比、认定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组织机构
全国小记者团委员会用章及钢印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备案刻制,委员会由从事媒体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教育的管理者、工作者、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发起的非营利性、专业性合法组织。
四、评价专业
(一) 研学类
(二) 社会实践类
(三) 摄影类
(四) 新闻采访类
(五) 播音主持类
(六) 书法类
(七) 美术类
注:各地可根据评价专业需求,提交申请,经委员会评定批准后实施。
五、工作开展
(一)委托各省市相关单位承办
全国教育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将委托各地相关专业机构完成。各省市、各艺术学校、专业艺术团体、艺术培训机构、文化传媒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承办,经批准后组织开展相关评价及相关工作。申请成为全国教育评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全国各类新闻媒体及少年儿童报刊的小记者站、各地少年宫、拓展实践基地等校外小记者机构、校园小记者以及中小学广大新闻爱好者。
2、在本地区具有固定的办学场地、师资队伍、工作团队,生源不少于50人;
3、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的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具备适应相关工作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5、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全国小记者团委员会各省市组织机构建设
经批准成为承办全国小记者评价工作的单位,将授权予以在当地设立全国小记者委员会各地分会,负责组织建设当地的组织机构,聘请相关当地专业人士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吸纳当地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加入。相关聘任名单确认后,提交有关资料审核,由全国小记者团委员会颁发证书。
(三)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设立
符合相关条件设立为省、市承办单位,将由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为“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颁发牌匾、证书。
(四)全国校外教师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能力培训班承办
授权承办组织开展由全国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中心及全国职业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国校外教师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能力培训班。
六、证书参考使用
教育部已明确要求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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